god 发表于 2019-4-15 16:10:31

央行拟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草案内容抢鲜看

本帖最后由 god 于 2019-4-15 16:13 编辑


  近日,央行征信管理局下发《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拟对征信机构的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对外提供、征信产品、异议和投诉及信息安全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作出规范。

  信息采集注重保护隐私

  信息采集作为征信业务的重头戏,《草案》在个人信息的采集方面更加注重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草案》提到,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息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

  另外,对于财产性个人信息的采集进行了限制,《草案》提出,征信机构采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个人财产性信息,应当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做出标识,与其他个人信息相区分。

  信息使用需信息主体授权同意

  此前信息泄露问题较为严重,不少机构在没有获得信息主体授权或者同意前,拿着信息进行商业用途,而《草稿》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信息使用者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目的,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超出约定用途的,应当另行取得同意。

  其中,信息使用者将个人信息用于营销及其他信用交易以外的用途时,应当明确告知信息主体,并单独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信息主体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将其纳入拒绝用于营销的范围内。限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信息使用者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信息使用者、第三方、信息主体之间应当具有交易或履行合同的业务关系。

  鼓励征信产品应用场景的开发

  《草案》也提到,支持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个性化、创新性并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征信产品和服务。此前,首批8家个人征信机构中有不少机构开发了信用评级分,并应用到各个场景中,但也有一些征信机构的征信产品的营销方式遭到了市场质疑。

  《草案》还要求征信机构不得提供以下征信服务和产品:包括对信用评分、信用等级进行承诺;使用对评价结果有暗示性的内容进行市场推广;对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收费;以“存在不良信息”等为由,向信息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修复”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等等。一位征信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开拓应用场景是鼓励的,但方式不能虚假、娱乐化,还得以产品本身价值为主,以便捷名义推广的一种噱头不是监管层所想看到的场景开拓。

  关于征信这些你必须知道

  征信就是信用信息,它主要体现了过去到现在,你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信用的重要性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信用良好可以更容易获取小花钱包额度,领取到一笔免费的生活备用金,提升额度也更便捷;如果你的信用好,可以享受免押金订酒店、借书、租车服务等。

  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升级,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个人信用记录,也会定期打印出自己的信用报告,来了解个人信用情况。目前可以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途径有很多,首要推荐通过小花钱包微信查询:关注“小花钱包”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自助服务”进入“征信查询”页面,即可进行人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如果你尚未注册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账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账号注册即可;如果你已经注册过,点击“登录”,输入征信账号及征信密码后即可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需要在小花钱包申请额度,只要通过小花钱包查询人行征信,信用良好将更容易通过审批,获得更高小花额度,也有助于之后额度提升。

  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点击小花钱包https://www.xhqb.co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央行拟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草案内容抢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