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见月 发表于 2019-5-22 23:29:23

规范P2P网络理财平台的5招

规范P2P网络理财平台的5招

    今年以来,个体网络借贷(P2P网贷)行业问题频出,乱象横生,渐成愈演愈烈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网贷平台出现跑路或兑付困难等情况,一些平台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P2P网贷业务边界,即“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并要求P2P网贷“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明确,P2P网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但部分P2P平台的跑路行为或者被相关部门调查,发生在指导意见颁布之后这不到半年的时间之内。痛定思痛,我们该如何进行规范和防范呢?我认为可以采取标本兼治的五个方面措施:

    第一,入口把关。一是规范工商注册环节的注册登记。从事P2P网贷业务的,不能简单地注册为“网络科技”公司,须注册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由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之后,工商管理部门才予以注册并发放营业执照。二是出台P2P网贷监管细则,坚持信息中介定位,对符合条件的网贷平台,由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备案不是发牌照,更不代表监管部门背书,平台不得利用备案本身进行宣传。当然,随着行业的逐步规范,从备案制可以过渡到登记制、注册制。三是对P2P网贷平台主要负责人,要求具备金融从业经历,实行任职资格准入。对违规平台的负责人,可做出禁止从业的处罚。

    第二,过程监管。P2P网贷平台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以传统的机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而要对其实行多元化的监管。一是要对其日常经营行为的过程进行监测和抽查,确保不触及红线。二是平台资金进入商业银行存管。现在有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助网贷平台归集资金,但仅充当通道作用。三是平台内部建立明晰的内控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资料并接受检查。

    钱牛牛认为行业自律是多元化监管的一部分。一方面应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制定从业规范,强化惩戒机制;

    另一方面要整治协会本身的问题。目前,不少行业协会热衷于收取高额会费、颁发各类奖项,有时候反而助纣为虐。对于这些行业协会,应予以清理整顿。

    第三,评级预警。全国P2P网贷平台超过3000家,良莠不齐,普通投资者眼花缭乱,难以选择。因此,通过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网贷平台进行评级,可以增强平台信用意识,并提高平台透明度。今年上半年,融360将某网贷平台评为最低的C-级,两度发出预警信号,揭示存在三大风险。可惜的是,这些努力并未引起投资者足够重视。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从而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至于什么样的机构有资格做网贷平台评级、评级是否客观公正,目前尚无明确标准。下一步,应建立并完善网贷平台评级制度,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培育一批有公信力、有生命力的专业评级机构。

    第四,权益保护。参与P2P网贷平台的,多为金融知识和投资能力欠缺的普通民众,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如加强相关借款人及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风险;二是保护投资者投诉权,建立多元化的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发现苗头能及时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以往案例、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引导投资者认识投资风险,强化“买者自负”理念,打破“刚性兑付”预期。

    鉴于上当受骗的以中老年人居多,对于单笔超过一定金额(比如20万)的投资,或者超过一定年龄(比如60岁)的投资者,还可以要求在线下多签一份特别的知情同意书。

    第五,广告规范。部分网贷平台以三种方式迅速出现在公众视野:一是在电视、报刊、车站等投入大量广告,吸引眼球;二是通过合作媒体发布一批软文,美化形象;三是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诱导受众。参与这其中的媒体,既有高大上的央媒,也有不入流的小报。有些媒体在平台被查当天,还发文为其歌功颂德。应加强媒体的广告管理,发布网络理财类广告应有特别的审查流程;要进一步约束媒体的行为边界,严禁发布各类收费文章。

    在网贷平台的商业活动中,不少专家身影频频出现。这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不了解情况而盲目站台,有一部分人是收取好处费来专门捧场。专家应自律自重,谨慎站台,避免沦为网贷平台的鼓手和打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规范P2P网络理财平台的5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