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砂双声 发表于 2019-7-2 21:34:47

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政府资助大全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 1. 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更多知识在代理记账 2.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 3.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 4.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二)境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 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 3.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办理。 对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含国税实际入库数以及地税自缴、代扣代缴税费)在1亿 元以下(含1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不超过500万元,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不 超过10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不得超过 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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