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人 发表于 2014-8-23 22:33:16

拍交通不文明 8市民获奖

   莆田市民拍到不少交通乱象,电动车违规成焦点;莆田荔城警方将建微信平台,接受市民拍的曝光照片

       位于新街口的荔城交通曝光台昨上线,十六张曝光照片将每周更新一次
  莆田市荔城区首试街边市民版交通曝光台,通过展示市民拍到的照片,曝光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给予市民300元奖励(详见本报7月24日P02版)。昨日,记者从荔城交警大队获悉,由于雨天等原因造成安装延期的曝光台展板,已于昨日正式上线,共有8位市民拍到的交通不文明行为照片获得展示,每人获得300元奖励。
曝光台首上线 市民纷纷点赞
  昨日上午,记者在荔城区新街口处看到,曝光台展板已安装到位,共8块,每块展板上展示两种不同的交通不文明行为的照片。对照片中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警方还画红圈标注,并配上说明。
  路过市民刘女士说,看到照片中交通不文明行为感受很深。“我们家长经常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可是就如照片中的人一样,我们一些成年人在行为上却给孩子做了坏的示范。”刘女士对交警推出这样的曝光台表示赞赏。不少市民表示,希望通过这种“有图有真相”的方式,能让更多的交通违规者有所警醒。
  “电动车闯红灯、摩托车超载、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向行驶、小车占道违停”记者看到,市民拍到的不文明行为中,类型多样。
  获奖市民陈女士拍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车上载着一名手里抱孩子的妇女,这属电动车违法载人。民警说,根据今年8月1日福建省刚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年龄必须16周岁以上,后座仅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电动车驾驶人员,后座是不能载人的。
交警将建微信 接受市民照片
  据了解,荔城交警大队目前通过新浪的“平安荔城交警”官方微博和[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共收集到近60位市民的作品。警方表示,以目前每周更新16幅照片的节奏,市民的投稿量仍显不足。另外,由于曝光范围仅限于新街口,不少市民“越界”曝光,且照片质量不清晰,导致大量作品无法采用。
  警方表示,为了增加作品来源渠道,近期荔城交警将尽快建立微信公众账号,以后市民除了微博及邮箱投稿外,还可通过微信上传作品给荔城交警,作品获登市民,交警将主动联系发放奖励。(林智 马俊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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