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峫尐゛. 发表于 2014-9-3 11:20:46

莆田仙游清理机关事业“吃空饷”人员

  笔者昨日获悉,8月份以来,仙游县开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专项整治活动,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干部人事、工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预防“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是清理七类情况:在编不在岗的;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工资或补贴的;单位利用空编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或为交纳养老保险而空挂人员的;已到龄退休仍然领取在职工资的;工作人员被羁押、刑拘、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应低降或者停发工资,仍然领取工资或仍按照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死亡后不注销,仍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的;其他违反规定领取工资、退休费或遗属补助的。
  据悉,该县按照有关规定准确界定“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其中病假15天以上的,扣发岗位津贴;2个月以上的,视工作年限再扣减基本工资。长期病假人员在扣减工资的同时,年度考核结果及绩效管理奖金、未休年休假报酬要严格按规定执行。长期不在岗人员和连续旷工超过15天及一年内累计达30天的,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在停发、扣发工资的同时,给予辞退、开除处理。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从第9日起逐日扣减工资(每天工资按其月工资总额除22天计)。受党政纪严重处分及刑事处罚人员,需停发、扣减工资。借调外县人员,停发工资及奖金,期满不归的,按自动离岗处理。(陈国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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