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易冷 发表于 2014-12-3 20:36:33

当药不养医之后

    12月1日起,莆田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全部按进价销售,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打破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模式。纳入此次医改的公立医院有13家,分别是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仙游医院、涵江医院、秀屿医院、平民医院、仙游妇幼、涵江中医院、荔城中医院、秀屿精神病院、荔城精神病院、城厢区医院。
  群众对医改新政反应如何?会给群众带来多少实惠?实施改革过程中又会遇到哪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探访。医务人员在清点药品。群众在取药。医务人员呵护重症婴儿。医生进行手术。■ 药品降价,减轻患者负担  12月1日是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第一天,我市各大公立医院都在醒目位置打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告,不少细心的患者留意了12月1日前后的药费单,发现12月1日后到医院买药比此前花费少了。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什么价卖什么价。所有患者用药都比以前便宜。”12月1日,市第一医院医生对前来看病的患者如是说。
  据院方介绍,医改前几天,医院计算机室就开始忙碌,为取消药品加成进行数据库调整。12月1日起,全院处方和收费系统全面更新,该院全部目录中的药品由“零售价”改成“进货价”,药品15%的加成被取消了。
  “药价降下来,想想心里就高兴。”“医生开的处方小了,一次便宜了十来块,不错。”当天,记者走访了几家医院,听到了不少患者肯定的声音。
  对于一些长期吃药的患者来说,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实惠更为明显。市民王先生患有糖尿病,每个月要打三支胰岛素,他算了笔账,常用胰岛素以前每支80多元,现在药价降了,每个月药费能省三四十元,一年下来则节省四百元左右的药费开支。虽然不是特别多,但是能省一些总是好事。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按以往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招标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以就诊项目收费为例,2013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约163元,其中药品费用79元,患者需承担药品加成约10.3元;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约6693元,其中药品费用2783元,患者需承担药品加成约363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每年至少可减轻患者药品负担共1.2亿元。
  以今年因高血压病在仙游县医院住院的患者方某为例,住院期间,合计总费用4871.31元,新农合补偿金额2886.99元,个人应付金额1984.32元。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总费用应为4620元,新农合补偿金额2793元,个人应付金额1826元。即改革后,住院总费用下降5%,个人应付金额下降8%。
  市卫生局局长张亦兵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改革方向公益性,全面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分让利于广大群众,把药品价格降下来,把服务水平提上去,切实让群众享受“价廉、方便、有效、安全”的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9月,涵江医院就被确定为全省9家首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该院减少的药品收入约为1100万元,其中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增补偿了83.54%,政府给予专项补助110万元,占药品差价的10%,医院自身消化了药品差价的6.46%。换句话说,去年该医院让利患者70多万元。
  涵江医院院长林秀云告诉记者,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医院里的药品多少钱购进的,就多少钱卖给患者。就试点医院而言,相当于给了患者70多万元的实惠。因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改革颇受好评。这两年,患者投诉少了,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大提升。
  据介绍,改革后,该院的药占比由原来的45%降到40%左右,而门诊、住院人次从44万多人次、2.2万逐年上升,今年预计可达50多万人次、2.5万人次。另外,今年全院的药品差价预计将达1250万元。
   采访中,涵江医院医生洪一鸣告诉记者,过去有不少病人拿着其他医院的处方来他们医院抓药,可见群众对享受平价药品的强烈渴望。如今,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将惠及更多的看病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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