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f166166 发表于 2015-8-1 11:18:15

19年前命案主犯获刑五年 死者家属获赔81万余元

25岁的邱光辉参加同学聚会后失踪,19年后命案告破,凶手竟是其妻子的表哥邱初梓。昨日,大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5岁的邱初梓犯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受害人家属81万余元。其弟弟邱初生和侄子邱建国犯包庇罪均被判刑两年。法院查明,1995年9月20晚上8点多,邱初梓为捕杀田鼠,在大田县奇韬镇文经村供销社背后承包的责任田里私设电网,并从附近小店里接电源。当晚9点多,邱初梓到责任田四周查看,见邱光辉等人在附近饭馆喝酒,遂接通电源并守在电源处防误伤人。次日凌晨,邱初梓听到有人呼救后关闭电源,之后发现邱光辉在责任田里,但已没了呼吸。上午6点多,邱初梓将尸体拖到附近甘蔗地水沟里掩藏。当天中午12点,邱初梓与弟弟邱初生商定掩埋尸体,因尸体太重,又请侄子邱建国帮忙。第二天凌晨,三人用麻袋等将被害人的尸体运到土坑里掩埋。5年后的2000年11月6日,文经村村民在“长町架”山挖坑欲埋一溺水小孩时,发现邱光辉尸骨。2014年9月,邱初梓、邱建国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邱初生投案自首。从1995年案发到2014年落网,三名被告人隐瞒案情19年,给受害人家属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在诉讼阶段,三名被告人均提出已超过追诉时效,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追诉期为十年。本案1995年9月21日发生,2000年11月7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法定期间内。对于立案侦查的,不论罪犯逃避侦查时间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东南快报(微博))东快讯(记者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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