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yuan1030 发表于 2016-5-17 11:26:29

莆田仙游县城市绿地绿线规划公示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和规划预留绿地,为加强城市绿地的保护与控制,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仙游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申报工作分工一览表文件的要求,现将仙游县城市绿地绿线规划 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2016 年 5 月16日至 2016年 5 月 30日。公示内容为:
一、城市绿线控制体系
1.1 绿线控制采用规定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相结合的原则。规定性内容:绿线控制坐标、绿地类型、绿地面积。指导性内容:公园步行出入口方位、绿地基本内容和苗木要求。
  1.2 规划图则体系:规划范围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以阿拉伯数字1、2、3……顺序表示。
  1.3 绿地分类及控制
1. 本次绿线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进行分类。
  2.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绿线一经划定,不得调整。带状公园、街旁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必须按规定的指标在详细规划中明确,位置可适当调整,但绿地指标不得改变。
  3. 经绿线审定机关核准后可有条件地变更绿地分类,但须符合如下规定:
(1) 经批准后可兼容设置小型体育设施、小型文化设施、社会停车场。
  (2) 绿地分类允许在中类范围内变动。
  1.4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 建筑高度控制原则
(1) 建筑高度分为不大于6米和不大于12米两个高度等级。
  (2) 绿线范围内建筑物严格按规定控制高度,但对雕塑、塔等重要标志性构筑物的高度控制可适当放宽,具体由有权部门根据具体方案确定。
  2 建筑物之间间距确定原则
(1) 建筑南北向间距不应低于1:1.5,其东西向端墙间距不少于6米。
  (2) 绿线范围内建筑间距均应符合相关的消防、卫生和管线埋设等要求。
  3. 建筑退缩用地边界控制线确定原则
建筑退缩用地边界距离南北向按0.8H确定,东西向按3米确定。
  4. 建筑退缩道路控制线确定原则
(1) 建筑物:支路不小于3米,次干道不小于5米,主干道不小于8米。
  (2) 城市道路交叉口和公园入口处,应适当加大建筑后退。
  5. 公园车行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避免对城市交通造成干扰。
  6. 景观控制
(1) 公园内不得设置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餐厅、旅馆、舞厅等建筑。
  (2) 原则上以植物造景为主,特别是面积小于2公顷的绿地。应充分挖掘地块内自然、人文景观,力求布局合理、景观优美,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造景应把握文脉,挖掘地方特色,体现时代感,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
  二、城市绿线管理
2.1 城市中心城区内各类绿地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办理绿线划定手续,在方案设计或者修建性规划阶段应按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在总平面图中标明绿线界限、控制坐标、面积大小。
  2.2 为增加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已批准的绿线实行公示制度。各类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在显著位置公布经政府部门盖章确认的绿线总平面。
  2.3 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协调规划、土地、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城市绿线进行监督、管理及验收。
  2.4 未按规定办理绿线划定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均应达到规定的绿化指标,绿线范围内的用地,只能用于与绿地性质相符的绿化建设。
  2.5 因规划调整或者重点建设等原因,需要变更绿线内用地性质的,由建设单位向原绿线审定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6 对擅自改变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2.7 凡不能满足规定绿地率指标的建设项目,其开发建设者应按规定异地绿化或者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补偿费。
  三、附则
3.1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批准后生效。
  3.2 本规划的调整、修订,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定程序进行。
  3.3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仙游县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划定城市绿地绿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需要,也是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要求,希望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讨论,提出意见。我们将诚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公示期限内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住建局提出, 联系方式:xyjsj6768691@163. COM, 联系电话:6761162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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