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人 发表于 2016-5-30 13:17:21

莆田仙游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在莆田仙游县的18个乡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今后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了。笔者24日了解到,日前该县政府正式出台仙游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县启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对推动全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但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是长期以来制约农民贷款的重要因素。去年底,仙游县和漳浦、建瓯、沙县、福清市等全省10个县(市)被列为全国232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成为全市唯一入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名单。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即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债权的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业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被列入试点的该县及早动手、先行先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5月份出台了仙游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积极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将开创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先河,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农民担保方式单一等“三农”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新亮点。
  为保障试点平稳运行,让更多的农户感受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带来的好处,该县试点实施方案还对确权颁证、农村资产评估、抵押登记、风险分担补偿等做出了强调。该县涉农部门和各乡镇做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对已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将农村承包土地上附属的生产设施设备、地上种养物等纳入权属登记范围,赋予抵押担保职能,做到产权明晰无争议,并于2016年10月份前完成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在建立独立的第三方价值评估机构,健全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基础上,推行抵押登记的标准化管理,提高抵押登记办理效率,并实施流转合同备案制,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组织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招拍挂等交易活动,建立健全抵押物流转处置协调机制,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莆田晚报 陈国孟)莆田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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