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人 发表于 2016-7-27 18:24:02

莆田一男子与同事起口角 拿剪刀刺伤人获刑一年

    两同事因琐事大吵一架,不料却演变成刑事案件,其中一名同事用剪刀刺伤了对方。日前,莆田荔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  2015年9月7日11时许,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下码自然村一鞋厂内,罗某与同乡兼同事阙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罗某见阙某喋喋不休、谩骂不止,于是拿起桌上一把剪刀将阙某左上臂及左背部刺伤。  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阙某经济损失费共计人民币22104.11元。  (记者 林养东 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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