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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莆田市工商局提醒:警惕6类新型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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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18: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16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12起个人参与传销的行政处罚案件,联合公安部门端掉13个传销窝点,教育遣返传销人员300余人。
  近年来,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已经引起公众高度警惕,传销组织者开始实施各种新型传销模式,最突出的有六类:一是金融传销,常冠以“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入股”等名堂;二是网络传销,常冠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名堂;三是“旅游”传销,常冠以“边旅游边赚钱”“只需交少量会员费,便可免费高端游”“旅游直销”“旅游创业”等名堂;四是“国家工程”传销,常冠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名堂;五是“假慈善”传销,号称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欺骗群众;六是“养老”传销,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目的。
  新型传销形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要素,就可认定为传销。市工商局提醒公众,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勿被所谓的“快速致富”诱惑。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同时,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湄洲日报记者 刘永玉 通讯员 林剑武 陈莉兰)莆田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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