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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非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确立后 小产权房治理政策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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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3-30 1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里已经对小产权房的未来做了很清晰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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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 O0 [% u* J1 Q' u( c( T" [6 E% `  第一:小产权房未来是一种集体租赁用房,而不是产权房,因此不需要不动产登记来进行认定房产关系,这是对小产权房的基本属性认定,是租房,而不是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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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m& [& a$ P$ q6 e- \* p- o% @  第二:小产权房是合法的住房,而不是非法的住房。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住房属性,并按照“租售同权”的基本法理来认定,因此小产权房是具备合法资格的住房,并享受相关的公共服务,这是历史上首次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提出了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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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o5 f( |) w. E) m% @% @* J  因此,小产权房是一种合法化的租赁房,而不是合法化的产权房。国家对小产权房的认定在于其合法性,而不是在于其产权性。这两者又怎么解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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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在于不能随意被拆除,承认其地址合法,可以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的公共服务,这是合法化的关键。尤其是能够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符合“租售同权”的基本法理。$ ?( i  {  L;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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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的非产权性:没有产权,意味着不能随意转让,转租,不能随意对房产进行流动转让,这个是不允许的。其实在大多数购买小产权房的时候,也只是签署了租赁合同,而没有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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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就意味着小产权房本质上可以自住,但不具备投资功能,有点像共有产权房,因此如果是自住的话,可以适当考虑小产权房。但是并非所有的小产权房都值得购买,购买小产权房最好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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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低,社区规模大,最好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该楼盘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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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未来展望看,没有产权的房子是一种趋势,自从去年年底中央提出的“房子是拿来住的,而不是拿来炒的”,全国就展开了一场“去产权化”的调控运动,尤其是在北京。租售同权、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等,本质上都在去产权化,没有了产权,自然就失去了炒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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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从某种理由上看,小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没有本质区别,都只是失去了大部分投资价值的自住房。但是小产权房的投资价值是被人为控制的,因为小产权房毕竟价格太低,一旦租售同权合法化后,价值空间仍然极大。% j% T! S3 Q  I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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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非商品房备案登记系统(http://www.qgfspf.cn/)上线了,在取得小产权房使用权一定要及时登录非商品房备案网(http://www.qgfspf.cn/)进行登记,确保房产所有人的权益。* e5 [  \! o' o% f( e$ `7 [3 c

    * o, e. t( t5 Z0 _4 W  解决非商品房购房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在全国非商品房备案网(http://www.qgfspf.cn/)登记或是唯一出路。近日,全国非商品房备案网正式上线启动,北京、海南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已经开展非商品房备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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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a1 }8 N5 s/ B  为了有秩序的开展登记工作,将按照规定日期分地区、片区逐步办理非商品房登记,在规定日期之后备案或者不进行备案,购房者的相关权益将无法及时保障,如果出现归属权问题,产生纠纷可能失去房子,政府拆迁时可能得不到补偿款、或降低补偿款、或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款,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剩余未办理的非商品房进行调查,对于严重违规红线的房屋将给予查封、强拆的处置。: N6 D3 {. |1 R  _0 |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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