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1|回复: 0

[家庭理财] 求标网干货:商标注册被驳回,要注意这些禁用素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30 1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识产权,也称为“知识所属权”,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珍贵的资源。知识产权中的商标、版权和专利这三项与企业利益以及个人权益息息相关,随着消费者对品牌价值日益看重,企业对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也倾注了极大的关注力度,最明显的表现是在商标这块加大了投入。
: m1 [2 o: p/ s+ T9 P/ S1 ?: K; P6 `; H% R) u+ ^9 r
  * _3 S. C9 [" ^( l- U
1 c9 _4 `* w) g3 m. Q) ?
  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充分的准备,但很多人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由于对于商标知识了解不全面,很容易发生商标注册被驳回的情况而且还不明白失败的具体原因。接下来求标网就来科普一下商标注册时有哪些素材不能使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8 }$ D* i' M2 g8 v
7 M! M5 O7 ^# {% N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中相关规定,在提交注册商标申请过程中,以下这些素材是不能能够使用的,如果使用了的话大概率不会通过商标注册:; C  W& M0 q, `2 Q7 ?/ `

5 n" \5 I) `# l% e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以及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的或者是近似的,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的特定地点名称后者是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皆不能注册为商标;; }' l) d; @3 |7 p

9 ^. [; A9 N0 ]. I  2、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可注册成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k3 q4 G9 U) n& L2 t7 U
% j6 ?. @" x5 o2 b% E. ^
  3、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2 m. D' ~+ @6 u& |+ s: ]0 F/ w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h! o! G4 C; Q$ H7 }) Q
+ I' f5 {; o4 t+ i. f- L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3 E9 z3 f7 S1 P& v. W3 a' P; S
) w$ T3 K2 V# b( u2 i+ s4 s6 O5 k) Z  6、 带有民族歧视的: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名族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并丑化或者贬低特定民族的,判定为带有民族歧视性;
$ n2 E& h, M/ q  o( s0 V/ |/ @5 p  D7 S' F4 B% P6 I( Y6 Y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 D9 [- N/ ~, R" ?# j( }6 X

8 u' T$ K& [# k! t  8、 有害于社会注意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m* C6 Y. m& i, r" ?

& F8 I+ d( B2 E, g6 p  即使在商标注册时违反了以上规则或是打了擦边球侥幸通过,后续商标在维权时也会得不偿失。比如几个月前的“叫了个鸡”品牌被侵权事件,就对品牌形象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一度是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叫了个鸡”品牌炸鸡,在被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但相关法院不但没有对其进行维权保护,还勒令其公司停止使用该商标。目前该公司的“叫了个鸡”相关商标已经下架,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在企业商标注册之初,切忌不可为了博眼球忽略了其他因素。, R4 W* w  c6 _6 d& d3 @( Y

" i' Y- E9 \, N) @4 N4 ~* \5 ?: {  当注册的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官方认证,并且获得了注册商标证书后,进入市场使用该商标就能够排除他人在自己同一类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的近似商标,这一点就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来说是很好的一个起点。同样在获取到注册商标之后就可以行使商标专用权,无论是在产品权益维护上,还是在市场竞争上都会有很好的发言权,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企业进入市场首选需要获取商标的原因。商标注册一定要避开不能使用的素材,让商标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6 T6 d+ l5 g# V  ]4 n5 t) `
3 Z% V% y$ S( p* Y, I7 v5 C  求标网十三年的商标从业过程中,处理过大量的商标注册难,商标过审难,近似商标异议答辩案件。若您对商标有急迫需求,求标网更有海量商标库,超过四十万件R商标供您挑选。如果您对注册商标仍具有疑问的话,欢迎您随时登陆或是致电求标网,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更加全面的商标服务。1 i0 E- x  ?2 p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042号

©2012-2013 Ptfish.org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13000092号-1
网上报警
郑重免责声明:莆田强势社区(ptfish.org)是非商业性网站,不存在任何商业业务关系,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费分享的社区。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转载内容。如有侵犯隐私版权,请联系纠正、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为网友转载出于学习交流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
GMT+8, 2025-4-30 18:41, Processed in 0.060871 second(s), 20 queries,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de ©2003-2012 2001-2025 Comsenz Inc. Corporati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