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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话题] 莆田市楼盘临街空间建设须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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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4 15: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发商不能在所拍的地块临街空间无所顾及地设计与建设了。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建设,我市实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临街(路)空间建设要审查备案的措施,新规将保证人行道、绿化等更畅通美观。6 M7 u- p5 @8 V+ D' z* d% p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林天明介绍,我市着手理顺沿街(路)的人行道建设的管理机制, 今后中心城区(荔城、城厢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后的临街(路)空间建设行为实行审查备案,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有条件的路段参照东园路示范段统一外观式样,实施“异形束腰”花池带建设,一步到位地解决沿街沿路人行道被机动车辆侵占损坏问题,整个人行道将更加畅通安全美观。目前像荔能华景城楼盘这样按规定通过审查备案建设临街空间的楼盘有10多家。# |" h! P! G! X% |& q
  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的临街(路)空间建设必须结合市政道路人行道、道路绿化、路灯、街头休闲广场等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委托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单位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沟通对接,并将建筑退让红线后临街(路)空间场地的建设方案及时报备,设计方案取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位要在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取得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未经审查备案的建设行为由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并予查处。经审查备案后的临街(路)空间建设完工后,项目单位需及时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核实备案。(记者  黄凌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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