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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莆田秀屿土地纠纷结芥蒂,雇凶伤人终害已,真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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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1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莆田秀屿人潘某忠却因与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竟雇凶伤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据悉,犯罪嫌疑人潘某忠,男,1968年8月1日出生,莆田秀屿区人。2005年因犯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他又于2013年12月2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莆田秀屿公安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2012年初,犯罪嫌疑人潘某忠打电话给案犯林某进(已判刑)说他与邻居潘某泉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他很生气,要林某进找几个人帮他去教训一下他邻居潘某泉,林某进就答应了。2012年农历正月十六,林某进在潘某忠家过元宵时,潘某忠叫林某进站在他家房子的后窗户边,用手指他屋后的一栋房子前站着的潘某泉跟林某进说,让林某进辨认并记住长相,林某进就记住了潘某泉的长相,然后潘某忠对林某进说等他去北京之后再找人去教训潘某泉,这样公安机关就不会怀疑到他身上,林某进答应了潘某忠的要求。之后潘某忠就给了林某进五千块钱作为让其找人帮忙的辛苦费,林某进就纠集案犯林某海、沈某敏(均已判刑)两人准备好砍刀、镀锌管等工具等待潘某忠指令去教训潘某泉。
  2012年2月13日早上,潘某忠换了一个北京的陌生手机号码给林某进打电话说,他已经到了北京,可以找人去教训潘某泉。之后,林某进就找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海、沈某敏三人,当天晚上,由林某海手持一把砍刀,林某进和沈某敏各拿一根镀锌管冲进潘某泉家,潘某泉正在与其父亲及父亲的一个朋友喝茶,林某海直接冲进去对潘某泉进行砍、打,造成潘某泉头部及体表多处受伤,在场的潘某也受到轻微伤害。经鉴定,潘某泉的损伤程度属轻伤范畴。
  犯罪嫌疑人潘某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被害人潘某于2012年02月13日报案至莆田秀屿公安分局,该局经过审查,于2012年02月29日立案进行侦查,此时潘某忠已经潜逃。莆田秀屿警方加强阵地控制,上网追逃,深挖线索,密切掌握逃犯的生活轨迹。
  2013年12月27日,民警根据线索找到嫌疑人潘某忠,刑侦二中队民警成功敦促其投案,潘某忠于当日主动到该局投案。而同案的林某进等人早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莆田秀屿警方抓捕归案,自潘某忠涉嫌故意伤害罪落网以来,莆田秀屿警方将该案件所有嫌疑人一网打尽,现该案件已侦查终结。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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