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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车讯] “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狂欢与恐慌背后的维权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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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成为消费者维权纠纷的一次集中展示和开释。而汽车也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笔者统计了过去5年央视3.15晚会中与汽车相关的内容,从2009年高速乱收费、2010年大货车防护护栏隐患,到2011年轮胎企业违规使用返炼胶、2012年的4S店虚报入口车配置,再到2013年大众DSG缺陷等。围绕汽车的报道,也从泛泛的行业乱象,逐渐过渡到相关配套和服务商,终极详细到汽车厂家和产品的直接曝光。不久前发布的一份《中国汽车消费维权年度讲演2013黄皮书》也显示,2013年中国工商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乘用车投诉1.2万多起,投诉量比2012年增长了55.46%。

汽车为何逐渐成为投诉纠纷重灾区,岂非跟着技术水平的晋升和多年的发展,现在的汽车质量水平反而在下滑?尽管从客观上来说,汽车上电子化技术使用比例的晋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车泛起故障的几率,但在笔者看来,投诉量的增大好像并不能与汽车质量直接划等号,而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汽车投诉增多的背后,是其在人们糊口中地位的日益晋升。



其一,汽车拥有较长工业链,这使得围绕汽车的纠纷可能泛起在其所涉及的众多相关领域之中;其二,海内汽车销量的连年增长客观上带来了“基数”的爆发性增长;其三,汽车售价高,在消费金额中的占比高,同时涉及人身安全,使消费者对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情况更加敏感;其四,部门首次购车的消费者在车辆使用和养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需要一个过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车相关投诉的数目。换句话说,汽车成为3.15重灾区的背后,是其在人们日常糊口中地位的与日俱增。



3.15“狂欢”的背后,是消费者维权渠道缺乏的现状



汽车投诉数目增多的现状,有着汽车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原因和必定规律,好像并不值得我们大做文章。然而,3.15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一次集中开释和解决的“节日”,这一现象本身却值得更多反思。

为何汽车维权在3.15前后集中爆发?原因很简朴,各界的广泛关注,使纠纷往往能在这一时间得到迅速解决。而这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泛起的纠纷,往往不能得到迅速有效解决。于是,消费者在3.15为媒体提供素材,厂商迫于成为媒体和舆论焦点的压力,相安无事解决题目,效率高的出乎意料。


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仍旧布满着极端手段和原始方式。



3.15现象实在有良多翻版:车展时展场前拉起的维权横幅、消费者在4S店门前搭起灵堂、抡锤怒砸爱车、牛拉车游街示众等等。甚至就在不久前,杭州举办了第三届“题目车展”。当消费者选择在特定时间,采取极端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之时,控诉的不仅是相关出产和服务商的,更是恶劣的维权环境和高昂的维权本钱。当消费者需要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采用一种极真个方式实现自身权益维护之时,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言,实在是种悲哀。

2013年,汽车召回条例和三包法规接踵实施,使消费者在维权方面有了依据,也对汽车厂家及相关销售、服务商起到更多约束。然而,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仍旧缺少完备的维权法律体系,在执行部分设置和流程的可操纵性上存在显著不足。2013年,全球范围涉及安全气囊的召回车辆达460万辆,而中国范围仅有4.5万辆,其中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国缺乏对于安全气囊的相关评价尺度。而对于从去年10月起正式实施的汽车三包,据媒体调查,政策实施以来仅两成消费者得到车辆退换解决。当然,正如前文所述,部门汽车相关故障,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因为相关知识缺乏而人为造成的。但不可否认,自三包法规宣布之初便被各界广泛讨论的诸如第三方鉴定检测机构等题目,仍旧成为消费者通过三包法规顺利维权的一大阻碍。



谁能打破3.15的维权怪圈?



3月15日,经由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三条第三款划定,购买汽车后6个月内,消费者只需证实自身因为汽车瑕疵受到损失即可,而责任举证环节就由过去的“谁主张谁举证”转由经营者负责。可以说,这种“举证颠倒”的划定,将极大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本钱。但《新消法》的实施,能否使汽车三包中消费者举证难的情况成为“过去时”,我们仍不得而知。


打破消费者维权怪圈,不能仅凭一两部法律法规。



事实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就不是一挥而就的事,其中不仅需要相关配套法规的完善和细化,也要有相关部分的执行力度和果断立场,更要有包括媒体在内的舆论环境的积极引导与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当3.15归于清淡,不再成为媒体导演、消费者唱戏、厂家集体恐慌的维权盛宴,消费者才能真正挺直腰杆,消费者权益保护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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