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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线报] 榜头镇紫洋村人一退伍兵一个擒拿手撂倒抢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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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0: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天化日之下,2名劫匪公然飞车抢夺金项链,还持刀行凶。不料被害人王忠波当过兵,功夫了得,驾车追赶2公里,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成功将其中一名劫匪制服擒获。近日,被抓获的这名劫匪因犯抢劫罪,被仙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原来,擒获劫匪的退役军人名叫王忠波,榜头镇紫洋村人,曾在炮兵部队当兵时练了一身过硬本领,2007年12月退役,回乡经营红木生意。今年3月份的一天,王忠波与朋友分别驾驶一部摩托车到榜头物色木材。当车行驶到到紫洋村路口时,突然身后窜出一辆男式二轮摩托车,车上乘坐两名男子,坐在后座的男子将戴在王忠波身上金项链扯下,坐在驾驶座的男子加大油门逃窜。
  王忠波意识到遭遇抢劫了,立即驾车追赶抢匪。两部摩托车你追我赶,犹如电影中的赛车比赛。追了2公里路后,在仙榜路与濑榜路交岔的红绿灯路口,王忠波驾车撞上抢匪的车,使两车倒地。不顾全身多处擦伤,王忠波立即爬起来勇擒抢匪,两抢匪立即反抗。好汉难敌四手,王忠波只好先对付抢其金项链的抢匪,双方打斗激烈。
  此时,一名抢匪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往王忠波身上刺过去。王忠波一个擒拿手就将持刀抢匪制服,并将其摞倒在地上,同时按住持刀劫匪。另一抢匪见遇上厉害对手,立即弃车逃跑。随后,榜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抢匪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得知,被擒抢匪为重庆人陈某,和另一抢匪是老乡,两人经常流窜作案。其中,陈某曾因犯抢夺罪,于2006年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07年又重蹈覆辙,获刑5年,2011年1月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曾荣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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