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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 云霄少女网吧无辜遭砍 迟来的5000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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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0: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1日讯 8年前,她在网吧上网,结果被错认成他人女友,遭乱刀劈砍。这些年,为了给她治病,单亲妈妈卖掉了房子,生活陷入困境。

昨日,云霄检察院给这对可怜的母女送去一笔5000元的财政司法救助金,而这也是云霄县发放的首笔财政司法救助款。

2007年12月25日凌晨,16岁女孩陈某瞒着单亲母亲与朋友相约到网吧上网。而此时,方某祥、方某树等人因跟另一伙人发生械斗,获悉械斗对手的女友就在网吧上网,打算伤害其女友作为打击报复。进入网吧后,他们将陈某错认为对手的女友,两人从陈某背后靠近,持刀对着毫无防备的陈某就是一阵乱砍。直到陈某仓皇逃至网吧门口,因伤重陷入昏迷后,方某祥两人才搭乘在门口接应的李某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陈某伤情属重伤,构成6级伤残。

案发后方某树、李某被抓捕归案,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1年和10年。而涉案的方某祥一直在逃,直至今年3月才归案。

案件虽然最终全部告破,但陈某的生活却仍陷在灰暗里。案发至今,因方某祥等人家境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陈某母女为支付数十万元的医疗、护理等费用,只能卖掉唯一的住房,至今还欠了亲友数万元债务,家庭陷入极度贫困。

云霄检察院控申科从公诉科了解到案情,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主动联系陈某及其家人,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积极与云霄县政法委、财政局衔接,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经办检察官介绍,一般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刑事被害人、特定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因案件的发生导致生活陷入困难,但可能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国家司法机关可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给予适当救助。

据悉,从去年开始,云霄县财政局每年安排30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为云霄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陈某受害一案是《云霄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印发后,首件向云霄政法委上报审批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笔救助金是云霄财政局发放的首笔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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