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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 2015年《厦门日本专管租界条款》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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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0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八闽之歌 于 2015-7-25 09:18 编辑



日本外务大臣命令驻福州、厦门领事馆,凡给外务省报告要及时送达台湾总督府。图为厦门日本总领事印章。





1899年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厦门日本专管租界条款》和《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

背景:日本侵占台湾后,以台湾为“南进”的重要基地,积极实施“对岸政策”,加紧对福建的扩张。1898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将福建划为其势力范围。1900年日本台湾总督府成立临时对岸事务处,负责对岸经营,在经济、文化乃至军事上对福建进行全面渗透和扩张。

“欲确立台湾经营之方针,非确立对清政策之方针不可,确立对清政策方针后,非实行华南经营之政策不可,欲实行华南经营之政策,非举福建及厦门经营之实不可。”——日本台湾总督桂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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